房屋登记服务指南
[提要]房屋登记服务指南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一)
一、国有土地上私有房屋的初始登记
个人在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,,经批准合法建造的房屋,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。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
②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
③、申请人婚姻关系证明(结婚证或户口簿)复印件
④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
⑤、房屋测绘成果原件两份
注:①超过300平方米的房屋还需提交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件;②房屋登记受理人员需出具收件收据;③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。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—受理—审核—登簿—缮证
共有的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。房屋登记人员需履行现场查看、询问手续,有必要时还需增加公告程序。
3、办结时限
7个工作日(不包含公告时间)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①、登记费:住宅80元/份,非住宅:550元/份,由登记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。
②、测绘费:1.0--1.6元/㎡,由测绘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4)304号、射价费字(2009)32号、射财综(2009)6号文件。
5、法律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二)
二、国有土地上单位房屋的初始登记
各单位在已获得土地上使用权的土地上,经批准合法建造的房屋,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。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
②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
③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
④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
⑤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(或登记证明、机构代码证书或设立批文)复印件
⑥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、身份证复印件
⑦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身份证复印件
⑧、房屋测绘成果原件两份
注:①、房屋登记受理人员需出具收件收据;②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。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登簿--缮证
注:房屋登记人员需履行现场查看、询问手续,必要时还需进行公告。
3、办结时限
7个工作日(不包括公告时间)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①、登记费:住宅80元/份、非住宅550元/份(厂房495元/份),由登记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。
②、测绘费:1.0--1.6元/㎡,由测绘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4)304号、射价费字(2009)32号、射财综(2009)6号文件。
5、法律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。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三)
三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初始登记
农村居民(或集体经济组织)在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(集体所有建设用地)上经批准合法建造的房屋,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。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(或宅基地使用权证、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证)复印件
②、镇村建设工程许可证原件
③、房屋测绘成果原件两份
④、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原件
⑤、村民会议同意的证明原件
⑥、申请人婚姻关系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
注:①、单栋房屋在3层以上或建筑面积大于300个平方米的房屋还需提交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手续;②、房屋登记受理人员需出具收件依据;③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公告--审核--登簿--缮证
注:①、共有的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;②、房屋登记人员需履行现场查看、询问、公告等手续;③、公告需在村委会公示栏中张贴;④、各乡镇的房屋可以到本乡镇的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申请。
3、办结时限
7个工作日(不包括公告时间)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①、住宅:工本费10元/份、非住宅550元/份,由登记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。
②、测绘费:1.0--1.6元/㎡,由测绘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4)304号、射价费字(2009)32号、射财综(2009)6号文件。
5、法律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。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四)
四、国有土地上私有房产权属转移登记
已经登记的房屋因买卖、赠予、继承、作价入股等原因的,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。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出让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原件
②、出让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
③、转让双方的结婚证(或婚姻关系证明)复印件
④、转让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
⑤、房屋测绘成果原件两份
⑥、房地产转让协议原件(或生效的法律文书、作价入股的协议、赠予公证、继承权公证书、遗赠公证书等)
⑦、契税完税凭证、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
注:①、出让方如果不能到场履行申请手续的需提交委托公证书,由受托人代为申请办理;②、房屋登记受理人需出具收件收据;③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。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登簿--缮证
注:①、共有的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;②、房屋登记人员需履行询问手续,有必要时还需进行公告。
3、办结时限
7个工作日(不包含公告时间)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①、登记费:住宅80元/份、非住宅550元/份
②、转让手续费:住宅6元/㎡、非住宅10元/㎡(转让双方各50%)
登记费和转让手续费由登记机构和交易监管机构收取,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、苏价服(2002)62号文件。。
③、测绘费:1.0--1.6元/㎡,由测绘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4)304号、射价费字(2009)32号、射财综(2009)6号文件。
5、法律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。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五)
五、国有土地上单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
各单位已经登记的房屋,因买卖、判决、作价入股、合并、分立等原因的,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。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出让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原件
②、出让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
③、房屋测绘成果原件两份
④、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(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书、机构登记证明或设立批准文书等)复印件
⑤、出让方的企业章程(经工商部门审核盖章)复印件
⑥、出售资产的批准文书(股东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及国资部门的批复)原件
⑦、契税完税凭证和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原件
⑧、房地产转让协议(或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、作价入股协议、合并、分立协议等)
注:①、房屋登记受理人员需出具收件收据;②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登簿--缮证
注:必要时还需进行公告。
3、办结时限
7个工作日(不包含公告时间)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①、登记费:住宅80元/份、非住宅550元/份(工业企业495元)
②、转让手续费:住宅6元/㎡、非住宅10元/㎡(转让双方各50%)
登记费和转让手续费由登记机构和交易监管机构收取,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、苏价服(2002)62号文件。。
③、测绘费:1.0--1.6元/㎡,由测绘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4)304号、射价费字(2009)32号、射财综(2009)6号文件。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。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六)
六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出让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
②、出让的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
③、房屋测绘成果原件两份
④、转让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
⑤、契税完税凭证、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原件
⑥、村民会议同意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原件
⑦、受让方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的证明原件
⑧、房地产转让协议(或互换协议、赠与公证、继承权、公证书等)原件
⑨、受让人符合宅基地安排条件的批准文书
注:①、房屋登记受理人员需出具收件数据;②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。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公告--审核--登簿--缮证
注:①、共有的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;②、乡镇的房屋可以到本乡镇的村镇建设服务中申请;③、房屋登记人员需履行询问、公告等手续。④、公告需在村委会公示栏中张贴。
3、办结时限
7个工作日(不包括公告时间)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①、登记费:住宅:工本费10元/份、非住宅550元/份(厂房495元/份);
②、转让手续费:6元/㎡、非住宅10元/㎡
登记费(工本费)、转让手续费由登记机构及交易监管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。
③、测绘费:1.0--1.6元/㎡,由测绘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4)304号、射价费字(2009)32号、射财综(2009)6号文件。
5、登记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。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七)
七、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
房屋因合法的改扩建使房屋的形状、面积发生变化、土地使用权性质发生变化、所有权人的名称发生变化、房屋所在地的道路名称、门牌号码发生变化、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、合并等情形的,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。
1、申请材料及要求
①、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
②、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
③、房屋所有权身份证明材料
④、改建、扩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原件
⑤、所有权人名称变化、道路名称、门牌号码发生变、土地性质变化的证明材料原件
⑥、分立、合并的证明材料原件
⑦、房屋测绘成果原件两份
注:①、房屋登记人员需出具收件收据;②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登簿--缮证
注:①、房屋登记人员应履行询问手续;②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应履行公告、村民大会同意等手续。
3、办结时限
7个工作日(不包括公告时间)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①、登记费:住宅:80元/份(农村宅基地上房屋10元/份)、非住宅550元/份(厂房495元/份),由房屋登记机构收取,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。
②、测绘费:1.0--1.6元/㎡,由测绘机构收取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4)304号、射价费字(2009)32号、射财综(2009)6号文件。
5、登记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。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八)
八、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
房屋灭失、被征收、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的,应当申请注销登记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
②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
③、房屋灭失的情况说明及证明原件
④、征收决定和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原件
⑤、放弃所有权的承诺书
注:①、房屋登记受理人员需出具收件收据;②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登簿、
注:①、房屋登记人员需履行现场查看、询问手续;②、共有的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
3、办结时限
1个工作日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取费用
5、登记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九)
九、房屋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
因债务、贷款等情形以房屋设定抵押的,应当申请房屋抵押权设定登记。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设定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原件
②、设定抵押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
③、借、贷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
④、主债权合同
⑤、抵押合同
注:①、单位房屋还需提交企业章程、股东会决议,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;②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需提交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;③、房屋登记受理人员需出具收件数据;④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。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登簿--缮证
注:共有的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
3、办限时限
3个工作日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登记费:住宅80元/份,非住宅550元/份(工业厂房495元/份),由登记机构收取,收取对象为抵押权人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。
5、登记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十)
十、房屋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
因债务、贷款等情形以房屋设定抵押的,应当申请房屋抵押权设定登记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设定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原件
②、设定抵押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
③、主债权合同原件
④、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
⑤、存在债权的证明原件
⑥、借贷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
注:①、单位房屋还需提交企业章程、股东会决议,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;②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需提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;③、房屋登记受理人员需出具收件数据;④、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。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登簿--缮证
注:共有的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
3、办结时限
3个工作日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登记费:住宅80元/份,非住宅550元/份(工业厂房495元/份),由登记机构收取,收取对象为抵押权人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。
5、登记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十一)
十一、在建工程抵押设立登记
因工程建设资金需要,以在建工程设立抵押的,应当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。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设立抵押的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
②、设立抵押的在建工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
③、主债权合同原件
④、抵押合同原件
⑤、借贷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
⑥、企业章程复印件(经工商部门盖章)
⑦、股东会决议(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)
注:①、房屋受理人员应出具收件数据;②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登簿--缮证
注:①、房屋登记审核人员需履行现场查看(查看设定抵押的部分房屋是否已建造完毕)手续;②、在建工程抵押权人应为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。
3、办结时限
3个工作日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登记费:住宅80元/份,非住宅550元/份(工业厂房495元/份),由登记机构收取,收取对象为抵押权人。依据是:苏价服(2008)167号、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。
5、登记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十二)
十二、房屋抵押权(含在建工程)注销登记
已经设立抵押权登记的房屋,因抵押权的实现,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,担保的债务已偿还的,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。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①、房屋他项权证书和所有权证书原件
②、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
③、担保的主债权已灭失(贷款已结清)的证明原件
④、抵押权人放弃权利的声明、证明原件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原件
⑤、抵押权已实现的证明原件
注:①、所有复印件需审核原件;②、房屋登记受理人员应出具收件数据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登簿
3、办结时限
1个工作日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取登记费
5、登记依据
物权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房屋登记办法、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
房屋登记服务指南(十三)
十三、商品房销(预)售许可
凡依照商品房开发程序,开发建造的商品房项目,在销(预)售之前,应当申请商品房销(预)售许可。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⑴、商品房销(预)售许可申请表原件
⑵、授权委托书原件
⑶、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
⑷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、土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、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
⑸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的复印件、规划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(首报时提供)
⑹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的第一、第三部份复印件
⑺、项目开发计划、工程进度及资金投入证明原件
⑻、商品房销(预)售方案原件
⑼、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表及物价局盖章的详细价目表原件
⑽、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(首报时提供)
⑾、白蚁防治合同
⑿、经备案的测绘成果
⒀、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备案证明
注:①、受理人员应当出具收件数据;②、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;③、如果有土地抵押的,申请人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原件。
2、操作流程及要求
申请--受理--审核--缮证
注:受理工作人员需要履行现场查看手续,填写现场查看记录。
3、办结时限
十个工作日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取费用
5、法律依据
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
6、承办单位
射阳县房产管理处